1、无菌储物钳干燥保存应4~6小时更换1次。
2、无菌物品在未被污染的情况下,有效期7天,一旦过期或受潮须重新灭菌。
3、无菌容器、无菌包、无菌溶液打开后有效期为24小时。
4、铺好的无菌盘有效期为4小时。
5、一次性口罩使用不得超过4小时。
注意事项:
在无菌环境进行培养或做其它无菌工作时,首先要点燃酒精灯或煤气灯。以后一切操作,如按装吸管帽、打开或封闭瓶口等,都需在火焰近处并经过烧灼进行。
但要注意金属器械不能在为焰中烧的时间过长,以防退火,烧过的金属镊要待冷却后才能挟取组织,以免造成组织损伤。吸取过营养液后的吸管不能再用火焰烧灼,因残留在吸管头中营养液能烧焦形成炭膜,再用时会把有害物带入营养液中。
启封后的无菌溶液的有效期是24小时,所取溶液有效期为4小时。无菌盘的有效期是4小时。
未启封的无菌包的有效期是7天,启封的无菌包的有效期为4小时。
具体的无菌物品开启要求有:
1.以容器包装灭菌的敷料类无菌物品启用后不得超过24h;
2.无菌盘需标明开始使用时间,每4小时更换一次;
3.抽出的药液如未能及时注射,应注明抽吸时间,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;
4.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,须注明开启时间,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;
无菌容器打开后有效期为4小时左右。无菌容器有效期很短,一旦打开尽快使用,过久,会产生大量细菌,污染容器。
无菌容器是采用耐高温、抗老化聚氨酯发泡或采用珍珠棉材料的保温容器。
结构及性能:
1、容器保温材料采用耐高温、抗老化聚氨酯发泡或采用珍珠棉。
2、接口采用国际通用标准快装卡盘式、内胆选用进口316L或304,内表面 镜面抛光Ra小于0.28,外表面抛亚光、镜面、喷砂或冷轧原色亚光。
3、管口有液位计(电容式、无触点式超声波或玻璃管式)、空气呼吸口、 温度计(数显式或表盘式)、CIP清洗口、视镜,防爆视灯、SIP灭菌口、 进出液口及人孔等。
4、容积有1000L-30000L等规格,也可根据客户实际需要进行设计、制造。